徐家营街道纪工委提醒广大党员干部:
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严防隐形变异“四风”问题,把清明节当做锤炼廉洁观、弘扬文明观的磨刀石,文明寄哀思,清明过“清明”。一份“廉政”攻略请查收牢记十个“严禁”:
一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,或利用职权向相关单位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,进行私人扫墓、祭祝、游玩、探亲、访友等活动;
二、严禁借祭扫、回乡探亲之机搞隐秘聚会、违规吃喝、相互宴请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;
三、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、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;
四、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、企业、个人的款物;
五、严禁以祭扫为名用公款或指使、接受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春游、踏青、健身、娱乐、相互宴请等活动;
六、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
七、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,比排场、搞攀比以及吹拉弹唱等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;
八、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;
九、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、同学会、战友会;
十、严禁借节日之机编造名目滥发津补贴或福利。
节日期间,除执勤、值班、执法等工作用车外,其他车辆一律封存。又是一年清明节,遥想介子推,犹记片衣襟。党员干部要牢记清若水、明如镜勤政。
徐家营街道党工委
徐家营街道纪工委
2021年4月1日